似乎业界有个约定, 试用期的员工只能拿到 90% 的工资. 比如我当初毕业加入某公司时, 也是拿了6个月的 90% 工资, 当时并没有太多疑问. 后来我加入另一家公司, 试用期拿的是 100% 的工资. 其实试用期薪水打折, 不仅对员工不友好, 其实对企业没有任何好处.
首先, 试用期薪水打折对员工是不利的. 其次, 试用期薪水打折对企业没有任何金钱和员工动力方面收益.
试用期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 都是相互考察的阶段, 一旦任何一方认为对方不合适, 是可以立即终止合同而不必付出金钱补偿的. 在试用期的员工, 肯定会努力工作以证明自己, 虽然员工刚接触新工作会有工作效率方面的问题, 但这个成本应该由企业来承担.
试用期是有可能员工效率不及未来100%的风险成本, 但是为什么我认为应该由企业来承担这部分的成本呢? 因为试用期的员工已经承担了可能因试用期无法通过被合法辞退而失业的风险, 这个风险已经足够大了. 所以, 好的企业应该为员工承担这份合作风险, 而不是还拼命从试用期薪水打折方面抠一点小钱, 这相当于与民争食.
所以, 试用期应该是员工和企业 100%+ 合作的阶段, 而不是双方的付出打折的阶段. 试用期的员工的工作热情不会打折, 企业给员工的薪水也不应该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