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05

Fn和CTRL的故事

Views: 15759 | 7 Comments

从前, 键盘工程师新创造了一个叫"Fn"的人造人, 想把它加入到键盘按键的队伍里. 工程师想, 它是一个革命性的产品, 因为, 它功能强大, 这从它的名字就能看出它的工程师老母对它的期望. 它可以帮忙打开键盘灯, 这样, 在黑暗中你也可以使用笔记本电脑. 它还可以帮忙调整屏幕亮度, 调整音量, 真是一个强大贴心的助手. 所以, 工程师决定把它放到了原来一个叫"CTRL"的人的位置, 把CTRL排挤到了一边. 那是键盘上最左下角的地方, 也是手指流量最密集的地方.

但是, Fn并不受欢迎, 因为没有人经常需要, 没有人天天不停地打开和关闭键盘灯, 即使好几年下来有一天遇到了, 先开灯或者在进入黑暗之前打开键盘灯也很正常.

相反, 人们怀念CTRL, 因为人们每天要把手指放在CTRL上面上千遍:

CTRL + C: 复制
CTRL + V: 粘贴
CTRL + S: 保存
CTRL + A: 全选
CTRL + X: 剪切
CTRL + W: 关闭窗口
CTRL + T: 打开浏览器标签
CTRL + 空格: 切换输入法

对比Fn, Fn用不了一两回. 因为那些自以为是很内裤的功能, 其实都是和硬件有关, 根本就不常用到. 比如谁会没事按Fn让自己的键盘灯一亮一灭的, 或者没完没了地调整屏幕亮度和音量, 他有病啊!

大部分的电脑厂商都明白了这个道理, 绝情地把Fn赶走了, 重新迎回CTRL. 但是, 有一个叫IBM的巨人和它的买主还是坚持迂腐, 感情上不愿意把CTRL接回来, 最终决定帮人在BIOS里偷偷给Fn和CTRL换了衣服.

Fn垂头丧气, 成了不受欢迎的失败产品. 现在, 它在寻找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 想静地躺在那里, 不要像以前那么招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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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ideawu at 2011-08-05 22:55:50

7 Responses to "Fn和CTRL的故事"

  • 很有道理。 Reply
  • 作为一个IT人,也许确实ctrl用得多,但最普通的那些小白用户,有否调查过? Reply
  • 哈哈, 终于有一个让自己的笔记本键盘灯一亮一灭的同学. 我问你, 你用Fn多还是CTRL多? Reply
  • 我一直都习惯用fn。而且每天都用。最常用的fn+f12,F7,还有开灯,关灯,调节亮度,声音大小。因为我工作到很晚,需要开键盘灯,晚上屏幕刺眼调节暗一点,而且如果旅途中可以省电。声音大小有单独的键了。我是ibm的x61 用了5年了。 Reply
  • 唉,我本意不是想和你争什么的。
    我只是觉得我用thinkpad的时候,按ctrl键是很方便的,真的没有一点点感觉不爽的地方。对于mac,的确是将很多键放到了command键(相当于windows的alt)键的位置,但是像我用terminal和vim比较多的用户,还是会常常需要按ctrl键的。总之,我真的没有感觉到ctrl键的位置不对。所以我猜测你是因为习惯问题。可能我猜测让你不爽了吧,感觉你回复很激动。。。
    讲一个好玩的故事吧,其实键盘有很多地方布局不合理的,如果你去看一些ctrl键的重度用户,比如vim的用户,他们有些会将Caps Lock键换成ctrl键,因为当时的键盘,ctrl键是在Caps Lock的位置。 Reply
  • 其实不光是thinkpad,mac book全系列所有的键盘的fn键与是和thinkpad一样的。
    其实位置在哪儿不重要,重要是习惯。你习惯了dell的位置,所以就不习惯thinkpad的位置了,就象我习惯了thinkpad和mac的ctrl键位置,也就不习惯dell的位置了。 Reply
    很高兴引来了以"习惯"作为论点的thinkpad拥护者. 虽然我没用过苹果的电脑, 但据说CTRL对苹果不常用, 就像Fn对笔记本电脑的作用一样. 什么是习惯? 习惯就是最常按到的位置, 最左下角就是最容易按到的位置, 最左下角就是习惯. 你满口习惯, 却自己打自己巴掌还不知道.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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